10月24日消息,曾写出《九州缥缈录》、《龙族》等系列的小说家江南被金庸告至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,因江南早期的作品《此间的少年》对他的几部武侠小说构成侵权。据悉,《此间的少年》是江南回忆在北大的生活,写成了小说,小说虽然是校园故事,主人公们的名字却借用自金庸先生的武侠作品。
因此,金庸要求江南方面停止复制、发行小说《此间的少年》,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;在中国青年报、新浪网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;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;支付金庸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;江南承担此案的诉讼费。
23日,江南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,声明称“从未有侵权想法,相信法院审理。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,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,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。”江南直言,自己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,“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”。
人物姓名来自金庸武侠出版前曾咨询法律人士
当晚8点,江南通过个人微博正式发布“关于金庸先生诉《此间的少年》案件的声明”。声明中,江南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,并再次表示:“书中的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。”书中“汴京大学”以及学生们成长中遇到的各种事,基本是江南在北大读书时亲历的校园生活和听来的北大逸闻,他还把自己代入了“令狐冲”这个角色形象中。
江南直言,自己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,“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”。“《此间》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(创作于15年前),当时我和很多网络作者一样并未非常重视自己的作品,和金庸先生阐述自己创作武侠的初衷一样,就是‘娱人娱己’。”
随着《此间》走红,多家出版机构发来邀约。其实对于出版,当时的江南也是惴惴不安的。“虽然当年没有什么钱,很期待稿费的收入,但这种形式的出版物是否合规,心里也是惴惴不安的,所以最早出版的时候,我和出版社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士,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,才决定正式出品此书。”
“抱歉22岁那年的唐突”诉讼期间暂停相关开发
《此间》一共出版了四个版本,如今,“该项目的出版对外授权已于数年前停止,并到期未再续约,相关开发,我也会在诉讼期间全部暂停。”江南强调,自己并未有侵权的想法,“无论昔日还是今日,我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喜爱他的作品。虽然不乏在收到稿费时的沾沾自喜,但落笔的那一刻,想的仅仅是写出自己和身边人的校园故事,并未有侵权的想法。”
作为读者,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,却是在司法层面,江南“情绪非常复杂”。“鉴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,我已委托律师处理,不便就法律问题做回应,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。”他自责道:“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,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,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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